受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委托,泰安市志愿服务联合会近期拟招聘4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人员,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1.工作岗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人员(文字写作、组织协调、调查统计等工作人员)。
2.主要职责:从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档案资料收集、审核、整理;从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地检查、考核督导、模拟测评;从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务筹备、文字材料起草等;从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普及、问卷调查、社会氛围营造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0年11月19日),身体健康。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
5.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7.能熟练使用电子办公自动化软件处理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的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8.工作严谨认真,态度端正,综合协调能力强。
9.热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创城工作基本常识有一定的了解。能承受长期加班的工作压力。
10.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曾受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资待遇
工资2500元/月左右,缴纳五险。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考核合格后与泰安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应聘者填好报名表,报名表要加盖户口所在地主管单位公章,制作成图片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报送报名表WORD或WPS电子版。
泰安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应符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14日内旅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的,须向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提前报备,不得直接参加现场考试。
五、体检与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入名单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向志愿服务联合会及时提报体检结果,体检合格后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招考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可登陆泰安文明网“泰安聚焦”栏目(网址:)查询招聘信息并下载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电子邮箱:zhiyuantaian@163.com
联系电话:13583877592
附件:泰安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年11月19日